建立劳动关系就要签订劳动合同.何为劳动关
一、劳动关系与劳动合同的概念。
1、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从用人单位领取劳动报酬和受劳动保护。
2、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依法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书面协议。
二、劳动关系的特征。与一般的民事关系不同,劳动关系有其自身独特的特征:
1、劳动关系的主体具有特定性。劳动关系主体的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
2、劳动关系的内容具有较强的法定性。劳动合同涉及财产和人身关系,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后,就会隶属于用人单位,受到用人单位的管理。为了保护处于弱势的劳动者的权益,法律规定了较多的强制性规范,当事人签订劳动合同不得违反强制性规定,否则无效。
3、劳动者在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时的地位是不同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双方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一旦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在履行劳动合同的过程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就具有了支配与被支配、管理与服从的从属关系。
什么是劳动合同?为什么要签订劳动合同?搜狗问问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建立劳动关系的书面法律凭证。劳动合同也是稳定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强化劳动管理、劳动者保障自身权益、双方处理争议的重要依据。
《劳动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都要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重要作用:
1、签订劳动合同可以强化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守法意识。以劳动合同的形式明确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之间就有了一个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在劳动过程中,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管理职工,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职工也依据劳动合同保护自身的权益、履行相应的义务。
2、签订劳动合同可以有效地维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都要规定一定的期限,在合同期内,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就是否续签合同等重新进行协商,这就保持了用人单位用人和劳动者求职的灵活性。
3、签订劳动合同有利于及时处理劳动争议,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只要存在劳动关系,就必须签劳动合同吗
后单位集资建房,章某要求确认本人与该单位的劳动关系,对于章某是否与本县该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存在分歧。
第一种意见:因为章某填了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录用材料并与该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因此在形式上都符合了建立劳动关系的要件,因此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第二种意见:由于章某没有没有上过班,与单位没有实际发生过任何的劳动关系,不能因为有劳动合同就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管析】上述案例中,单位与章某签订了劳动合同,在形式上符合了劳动关系成立的要件,但是实际上并没有形成劳动关系,对于单位来说可以确认双方没有实际劳动关系。
从法律层面讲,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从这一法条可以看出来,劳动关系的建立,并非只要双方存在劳动合同就存在劳动关系,主要是看企业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否有实际的用工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本案中的章某与单位仅仅只是签订了劳动合同,填了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录用材料就认定与该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的确立,要从多方面去确认,不能只从表面形式上分析。一般来讲,确认劳动关系应该从用人单位、劳动行为、劳动者三方面来确立:第一、主体上,单位和劳动者都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第二、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第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劳动合同只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一种协议,与劳动关系并不能划等号。
反之,在实际生活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却存在实际的用人用工关系,在解聘劳动者的时候单位主张双方因为没有劳动合同所以不存在劳动关系,这种主张是不成立的。劳动者仍然可以主张自己的相关权利。
综上分析,本案章某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作者:广昌县人民法院 姜祖伟
劳动法签合同
按照法律规定,你已经连续两次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个时候你提出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法律上你是没有问题。
不过毕竟是在公司工作,现在公司逼你签派遣合同,要看具体情况。如果公司把自己放在用工单位的位置,也就是把自己当作劳动者的接收单位,这个时候你和公司间形成的是民事合同,不是劳动合同,坚决不能签;如果公司是把自己放在用人单位的位置上,也就是把自己当作劳动者的派遣单位,这个时候公司最多把你派遣到其他地方工作,但性质上你还是属于公司,你和公司间仍然存在劳动关系,也就是劳动合同任然有效。
不过你可以在同意订立派遣合同的同时要求也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毕竟你是条件满足的,这样就算公司无故解雇你,你可以获取赔偿金。
劳动关系签订劳务合同是否有效
最好先和单位协商一下,如果他不同意,而你要走的意志又比较坚定,你就可以随时走,不过为了保险起见,要保留一些证据。
公司和你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你可以提出辞职报告随时走人,公司不能以此扣押工资,应结清所有拖欠工资以及加班工资。如果公司没有缴纳社保,还要补交从你入职到辞职的社保。若公司以你辞职,扣押拖欠工资,你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另外根据劳动法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你可以向公司索要从你入职满一个月的次日到你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当天的双倍工资赔偿。未签合同双倍工资最多支持11个月。
根据《劳动合同条例》第四十条:应当订立劳动合同而未订立的,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同时作为对于劳动者的保护,应当订立劳动合同而未订立的,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劳动者。与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他想什么时候走就可以什么时候走,甚至连工作的交接都不用做。这可以说是对于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一种惩罚。
所以对于单位来说,故意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只会带来更不利的结果。一个优秀的企业不是通过逃避劳动合同来回避相关义务,那样是无效的;而是应当通过自己有劳动合同的制订权以及规章制度的制订权来约束员工,由此才能为企业获得更大的主动权!
转载请注明出处大学生学习网 » 劳动关系为签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就要签订劳动合同.何为劳动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