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外就医申请书首先要写出申请人的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其次是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然后就要书写申请事项,请求保外就医,接着就是事实与理由,有什么犯罪情况,家庭基本情况,生病情况,因此病情而申请,希望批准,加上落款和日期。
去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然后填写《罪犯保外就医征求意见书》,征得犯人家属和所在地公安机关意见。
然后再由看守所填写《罪犯保外就医审批表》,连同《罪犯保外就医征求意见书》、有关病残鉴定和当地公安机关意见,报审批机关批准。
如果获准的话,申请人就可以保外就医了。
根据刑法的规定,保外就医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一是身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二是身体残疾、生活难以自理的;三是年老多病,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的;四是原判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减为无期徒刑的罪犯,从执行无期徒刑起服刑七年以上,或者原判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原判期限(已减刑的,按减刑后的刑期计算)三分之一以上(含减刑时间),患严重慢性疾病,长期医治无效的。
但如果病情恶化有死亡危险、改造表现较好的,可以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
扩展资料:
保外就医是监外执行的一种。
根据法律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准保外就医:身患严重疾病的;身体残疾、生活难以自理的;年老多病,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的。
保外就医保障了监狱里的罪犯接受治疗的权利,是一种制度关怀,这也体现了对人的生命的尊重。
“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况,且适用监外执行没有社会危险性而采取的变更执行方法。
保外就医是监外执行的一种。
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因患有严重疾病,经有关机关批准取保在监外医治。
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况,不适宜在监狱执行刑罚而采取的变更执行方法。
一般是两种情况:
1、人民法院判决时发现罪犯患有严重疾病,不适宜在监狱或其他劳动改造场所内执行刑罚,直接决定保外就医;
2、罪犯在劳动改造场所服刑期间,患有严重疾病、短期内有生命危险,或者患严重慢性疾病、在劳动改造场所长期治疗无效,经劳动改造机关批准,可以保外就医。
保外就医的罪犯应由罪犯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监督考察。
保外就医期间应计算在刑期之内。
如果罪犯病已痊愈刑期未满,应收监继续执行剩余刑期;如果刑期已满,则按期释放。
参考资料:
转载请注明出处大学生学习网 » 如何写保外就医申请书交给监狱那个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