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定金法律规定比例是多少
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者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只有签订合同的定金才具有法律效力。
商品房交易中的定金,是指当事人在合同订立前或支付房款前,由购房者向开发商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定金的比例不能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
如果在合同中规定定金的比例超过了20%,那么超过的部分不能起到定金的担保作用,只能算作是预付款,但20%以内的部分还是有效的。定金合同要采用书面形式,并在合同中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生效。
债务人限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散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方不履行约定债务,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担保法》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的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超过部分属于违法,只能按20%收取,同约定超过20%的比例的,也按照20%收取,其他部分必须退还另一方。但是合同仍然有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八十九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九十一条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我国法律规定,定金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多少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九十条规定,“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
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第九十一条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消费者交定金后,如果要求终止合同,定金不予退还。
但若缴纳的定金超过了国家规定的限额,多余部分应当返还。 定金和预付款是两个概念不能混为一谈 一、定金的主要作用是担保合同的履行,是合同担保方式,而预付款的主要作用是为接受预付款的一方解决资金上的困难,使之更有条件按合同规定适当履行,属于履行的一部分; 二、交付定金的协议是从合同,而交付预付款的协议只是合同内容的一部分;三、定金除了担保作用外,还具有证明合同的作用,当事人对合同是否成立产生争议时,法院或仲裁机构查明是否有定金交付即可判断合同是否成立;而预付款不具有合同成立的证明力; 四、定金只有在交付后才能成立,而交付预付款的协议只要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 五、定金一般为一次性交付,而预付款可分期支付。
一般情况下,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约定中没有明确是定金的,应视为预收款(预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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