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违约后又提出终止
如果你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成了合同约定的义务,就是你将材料制作完成后,经甲方确定后,甲方即应负进行支付的义务。你履行的义务结束。
合同约定将甲方确定作为条件,他们应付第二笔费用。
第三笔费用因为申报未成功,故不应该支付。实际情况怎么样,成功没有?
我的假设,是对方申报实际成功了,但是因为想脱逃这笔费用,所以无故终止了合同的履行,情愿不予退还款项,也不能支付后两笔款项。
呵呵
如果你有证据证明他的申报已经成功,
呵呵,合同条款很巧妙,这条违约条款,怎么看也不错,哈哈,够不上无效的条件,
呵呵,这样的事情很多。很正常的。所以合同一定要签订仔细了。
最好公司有法律顾问,请他参与谈判和合约的起草和审核。
合同无故终止需要承担违约金吗
对合同终止后,当事人能否主张违约责任,就法学方法论而言,不能一概而论,应根据不同的具体情况而定。
1、当事人协议终止合同的,不论终止原因是什么,也不论当事人是否有违约行为,当事人是否应该向他方当事人承担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应由当事人自行协商确定。 当事人在终止协议中对违约责任有明确表述的,则应该按照终止协议的相关约定来办。
因为《合同法》属于私法范畴,当事人意思自治是私法的基本原则,只要当事人达成的合同终止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集体、他人的合法权益,就是有效协议,法律没有理由进行干预,更没有理由进行否决。 2、因不可归责于任何一方当事人的事由,一方行使合同终止权而导致合同终止的,合同当事人均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不可抗力、情势变更等不可归责于任何一方当事人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合同当事人均可以终止合同。合同终止后,当事人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首先,因不可归责于任何一方当事人的事由,一方行使合同终止权而导致合同终止的,由于当事人在合同履行中均无主观过错,不具有道德可谴责性。要求无过错的当事人担责缺乏道义基础。
其次,因不可归责于任何一方当事人的事由,一方行使合同终止权而导致合同终止的,当事人往往均有程度不同的损失,让有损失的乙方赔偿有损失的另一方,有违公平原则。 最后,合同法中关于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的规定目的在于对违约当事人的惩罚,对守约当事人的补偿。
因不可归责于任何一方当事人的事由,一方行使合同终止权而导致合同终止的,由于合同终止的原因并非当事人故意违约,当事人一方要求另一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不符合立法目的。 3、因一方违约,合同他方当事人单方终止合同的,守约当事人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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